如此标准的汉话,让叶青樱微微一愣,仔细一打量,才失声道:“你…是你…大日法王!”

  楚非凡郑重道:“我在路上耽误很多天了,快把情报给我,我要带回鸡笼社。”

  信任?怀疑?

  没有选择,也不需要思考。

  当大日法王出现在这里的时候,叶青樱就已经知道他是周元的人了。

  于是她当即道:“你等我!消息复杂,我怕你记不住,我写下来给你。”

  大日法王道:“要快,不止我一个人来了,后面还有十多个荷兰人,也快到了。”

  “半刻钟!”

  叶青樱冲进了房间,顾不得太多,找到了纸笔,虽然都很破旧,但很快便把信息写了出来。

  她冲出了房间,抬头一看,只见远处已经有荷兰人骑着马过来了。

  她慌忙把信递给楚非凡,急道:“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他手上!在荷兰人大军正式合围之前送到!否则他来不及做安排!”

  “快!要快!一定要快!”

  楚非凡看了村口一眼,也是有些急了:“那你怎么办?那些荷兰人来了,我看他们是知道了什么!”

  叶青樱道:“我不怕他们,信才是最重要的,去吧,快走!牵着马!出村后再骑!”

  楚非凡深深看了她一眼,下意识牵着马,急忙朝村内走去。

  他心中莫名激动。

  这种激动不是面对美女的悸动,也不是面对财物的兴奋。

  而是…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,是他以前从来没有体会过的。

 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语形容的话,楚非凡想了很久,才从周元曾经说过的话里找到形容词——使命感。

  对,有一种使命感!

  怀中那薄薄的信,像是散发着炙热的温度,把他的心脏烤得火热,把他全身鲜血都烧得沸腾。

  原来东番岛的命运,在一定程度上,承载到了我的身上。

  原来大晋的前途,民族的希望,在一定程度上,也压在了我的肩头。

  哈哈,我这个除了好事什么都不干的狗贼,竟然也有今天。

  哈哈哈哈,我竟然可以决定民族的命运?

  哈哈哈哈哈…

  他无声地笑着,莫名的,鼻头有些发酸,眼眶有些湿润了。

  他没有见过自己的爹,他还在肚子里的时候,他爹就被征了劳役,死在了外边。

  小时候,为了一碗稀粥,为了一块布,他看着自己的娘是怎么被欺负的。

  村里人都不是好东西,谁若是想了,便可以来他家里,找他娘睡一晚。

  但因此,他没被饿死。

  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。

  他长大的第一件事,是把村里人都杀了。

  全村五十多个人,他一个都没留。

  官府说他是畜生,吃百家饭长大还恩将仇报。

  楚非凡也认为自己是畜生,他甘愿做一个人人都怕的畜生,也不愿意再做那个村里的没爹的儿子。

  这个世道,人真的太贱了,还不如畜生呢。

  “娘啊,你死得惨啊…”

  “你总想我做个读书人,考取功名,以后出人头地。”

  “可我不是那块料啊,我只能尽量把自己打扮成读书人,实际上我就是个土匪,就是个反贼。”

  “可是…今天我好像真的出人头地了。”

  “我把民族的命运,扛在肩头了。”

  他喃喃自语,似哭似笑,骑着马朝前奔驰。

  奔驰啊,在黑夜的深邃处,在月光照耀下。

  路是朦胧的,一切的一切都是朦胧的。

  只有方向,方向是清晰的。

  就是那里!就是那里!

  他认识来时的路。

  他记得清清楚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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