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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两百一十二章楼兰时代!(二合一)

  骷髅鬼夫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,只要骷髅大阵启动之后,他就可以占据冉钟的身体然后扬长而去。但他没想到,昨天上穆垂山的时候,被清羽宗的修士给发现了他的异样,因为牛家村每年都会来这里的山泉进行浸泡,所以比较相熟,就问了几句。

  骷髅鬼夫仓促回答,匆匆离开,便让清羽宗的修士生出了疑惑。

  而这个时候,他才意识到自己要加快进展了,但没想到白天就碰到了林烨,本来他是想将林烨杀掉的。但听到林烨的口音,以及他的来历,这让见多识广,心机狡诈的骷髅鬼夫留了一个心眼,便是忍住了杀意。

  但后来林烨的叫花鸡,以及听到世外之地等等事情的反应,再加上他竟去了无尽海域里,让骷髅鬼夫更加确定了。本来今天晚上他就准备收拾林烨,以摄魂之术让他托盘而出,但没想到清羽宗在这个时候杀来,他不仅白骨大阵损失掉了,甚至最后还被林烨给吞噬了元神!

  “想不到这些修士,居然能够以元神出窍。”林烨心中骇然一片,骷髅鬼夫的肉身早在之前就已经毁掉了,但他却靠着元神一路上不断夺舍,活到了现在!

  而幸好是遇到了清羽宗,否则骷髅鬼夫不仅夺舍冉钟成功,可能自己第一天进入神州浩土,就要稀里糊涂的死在这里!

  可怕!!!

  直到这个时候,林烨才意识到神州浩土的凶险,看似面带和善的冉鸿霖,居然只是一副皮囊而已,而他和善的面目之下,则是歹毒之极的恶毒心肠!

  拿活人炼阵,拿生人炼尸!

  骷髅鬼夫的记忆十分混乱,以林烨如今的能力,虽然是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,但也只能开启他一部分的记忆而已。

  至于想探索更多的,则是脑袋发疼,再也探究不下去。

  这个洞口,是骷髅鬼夫逃亡到牛家村时,在这里折服养伤的洞口,那些尸体白骨,有人类,有动物,都是他用来吸收尸气进行恢复的。

  其实林烨心中还有点庆幸,来到这里第一天,他就干掉了一个几乎是站在了神州顶端的元婴期大修士,简直就不可思议。

  他看着自己手上再次暗淡无光的吊坠,有点愣愣出神。

  “对了,储物戒指。”

  林烨心中一动。在神州浩土,每个修士都有自己的储物戒指,里面有一个储物空间,装着一些要用的材料,宝物,法器,法宝等等,虽然骷髅鬼夫是靠着元神出窍才一路逃了过来,但这一路上也杀了不少修士,收获有很多。而那储物戒指还在,戴在地上躺着的冉鸿霖的右手小指上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,在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之后,林烨现在觉得自己很强大,而且是一种莫名的强大感。明明他的修为还依然只是内息贯通的中等境界,并没有丝毫的提升,但这种强大感就充斥着他的身心,让他都感觉莫名其妙。

  就好像是一台汽车,换了发动机一样,虽然他的外壳和其他零件都没有变化,但的确是比以前跑得快了,性能也更好了。

  而在融合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之后,林烨就有这样的感觉,环顾四周,视野更加清明,脑子也更加清楚,很多之前需要弯弯绕绕的问题,现在也是瞬间贯通,思维通达。

  就如同吃了什么大补之物一样,体质上得到了飞跃一般的提升。

  鸟枪换炮了!

  其实林烨不知道,元婴期的元神有多么可怕,之前骷髅鬼夫靠着元神横行无忌,一路从西夏来到了墨地,逃亡了好几年都没事,就是因为元神的实力太强了!

  哪怕是金丹期的修士,都不敢正面与之抗衡!

  而林烨,居然将他给吞噬了,这样融合之后,哪怕只是得到半点力量都俨然可以笑傲一方,更不用说全部得到了!

  这哪里是大补之物,就像是拥有了天赐天大好处一样,至少在元婴期之前,林烨都将得到骷髅鬼夫对修仙的理解,认知,可以少走很多弯路!

  就好像一个孩童得到了一把手枪一样,等他摸清楚原理,慢慢成长之后,可以用此当做后盾,而且是杀伤力极强的兵器和后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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