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做炮灰一[综] 161、第 161 章(1/3)

小说:不做炮灰一[综] 作者:外乡人 更新时间:2024-04-29 00:34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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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百六十一章

  林琳一听这句导火点一般的问话, 眉毛就跳了跳。心中思绪是不是要阻止。

  她也可以表现的更好一些, 可是若是太出挑了,好不好呢?

  就是林琳想着要不要阻止的时候, 一旁的阳光举着胳膊来了一句“两点十分”。

  林琳只来得及向上翻了个白眼。那人来了句‘时间到了’就跳了下去。

  得了, 等着下楼挨训吧。

  林琳就想不明白了, 为了什么这世界会有那么多自杀的人呢。

  说实话,对于谈判专家这个职业, 林琳觉得如果每天都要面对那些自杀的人,那还不如不要有这个职位呢。

  那些自杀的人, 为什么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呢?难道他们以为死了以后, 真的像谚语中说的那般——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?

  自杀可也是要进枉死城的。

  进了枉死城, 谁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投胎呢?

  ...而且投胎也是个技术活, 那畜生道可是明晃晃的摆在那里呢。

  所以对于自杀这种主观性的, 不珍惜生命的事情,林琳是非常反感。

  谁对不起你, 你就怼死他呀。跟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过不去岂不是亲才痛,仇者快吗?

  幸好还有一些类似于恐怖组织的救援谈判工作,不然林琳一定会对着所有想要自杀的人说一句,“死了去投胎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。”

  人活着是一件多么幸运, 多么不容易的事情。那些轻言生死的人, 对得起谁呢。

  责任和义务这些都要抛却的人, 林琳是最看不上的。

  说真心话,要是论谁最有责任感,林琳觉得这副身体的原主, 真正的叶可人才是最不容易,活得最辛苦的女孩了。

  父亲早逝,母亲身体不好,又不能外出工作。一家四口的生活便都压在了身为长女的叶可人身上。

  早早就不念书,去当警察。

  为什么当警察?

  因为在香港,警察的工资非常高。而且对学历也没有要求。

  虽然当女警可能会辛苦一些,可是这是最快也是最能养家的职业了。

  放弃读书,将读书的机会留给底下的两个妹妹。

  平日里连一份报纸都是下班后从警局拿出来给家里人看。

  不买新衣服,中午带便当,但是却从来不会少了给家里的家用,以及妹妹们买学习资料的钱。

  这样的的女孩,林琳是打心底心疼的。

  所以她看不上杨家两兄弟的作为。

  因为他们兄弟俩是打心底瞧不起叶可人的吧。

  他们觉得像叶可人这样的女孩,随处可见,是那种招之即来,挥之即去的女孩。

  比不得他们俩兄弟的所有前女友。

  这样的一个女孩他们却不珍惜,还把鱼眼珠子当珍珠,也是笑话。

  一边坐在教室里,一边等着魔鬼教练开始训人。

  每个人都挨了顿批,尤其是给当事人报时间的阳光,被说的更重。

  最后挨个说完后,彭国栋才转头看向同样也是一身睡衣的林琳。

  “叶可人,你刚刚是在恐吓当事人吗?”这是今天晚上彭国栋对林琳说的第一句话。不过他的话,却是和简洁想到了一处去。

  想到他们在楼下听到这样的话都觉得有些个血腥恶心,就更别提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了。他们真的不敢相信,如果这个叶可人成了谈判专家后,每每对上想要跳楼的当事人都是这种言谈,他们都开始担心当事人事后会不会患上什么心理疾病。

  一针见血。

  林琳本能地想要点头,不过还是忍住了。

  “只是想要让当事人知道跳下去会有什么样的后果,然后在心中产生迟疑和动摇。”

  彭国栋点了点头,这也是个办法,可是要不要说得那么血腥。

  “但是这样一来会很容易刺激到当事人。若是当事人就喜欢这种血腥的后果,你这样做岂不是更容易加快当事人跳下去的决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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